校际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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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本科生于2018年春季学期赴境外高校学习交换的通知

2017-09-15

根据我校与境外高校签署的校级协议,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赴境外高校进行学习交流,派出时间为2018年春季学期。具体项目信息请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拔对象、专业及语言成绩要求请参考附件1。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成绩优良,申请时不得有不及格必修课程(不包括重修通过的课程)。

4、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6、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7、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在“数字人大——本科教务管理——本科生交换项目管理”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学习计划书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需交至国际学习中心)尽快交至学院教务科(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崇德楼东楼603)。

3、学校组织专家面试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面试名单,并组织专家面试,最终确定派出人选。

对报名台湾高校的学生以材料评审的方式确定派出人选,不再组织面试。

具体面试通知将会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同学及时关注。

三、时间安排

项目批次

学生申请

学生递交材料至学院

学院审核及汇总材料至国际学习中心

面试

第一批

9月19日8时截止

9月19日11时截止

9月20日10时截止

9月22日下午

第二批

9月25日8时截止

9月25日11时截止

9月26日10时截止

无面试

第三批

10月9日8时截止

10月9日11时截止

10月10日10时截止

10月12日下午

 

四、注意事项

1、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2、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交纸质成绩证明复印件。(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打印件。)

3、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适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项目)》(附件2),了解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4、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学院指导老师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录取后,原则上不得退出,若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出的,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附件1:/upfile/file/20170927144203_851635_24867.xlsx

附件2:/upfile/file/20170927144236_486892_93655.docx

附件3:/upfile/file/20170927144415_640665_41203.docx



 

教务处

国际学习中心

                                               2017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