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
全院教师:
现转发MPA教指委《关于举办2014年第2期全国MPA 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的通知》(详见附件一),请有意参加《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的老师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14年6月15日之前发至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由我办向MPA教指委统一报名。
联系人:马润有,62513870,mpajiaoxue@mparuc.edu.cn 。
附件一:关于举办2014年第2期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的通知
附件二:2014年第2期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师资研讨会报名回执
MPA教育中心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