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按照本学期答辩工作安排,现已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特转发《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见附件), 请同学们遵守答辩工作程序,规范答辩工作安排,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有出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
公共管理学院
2013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