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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建:减税,如何让小微企业更有获得感

2019-03-29

许光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视角·观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了多轮减税政策措施,特别是2019年1月初,国务院决定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的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到2021年底,暂定连续实施三年,每年可以减税2000亿元人民币。那么,如何增强或提高小微企业减税获得感?如何使广大的小微企业能够充分享受到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减税政策的好处,充分感受到大规模减税带来的生产和经营发展的成就,充分体会到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提供的优质服务的温暖?


首先,针对小微企业对减税政策理解程度不深的问题,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减税新政深入人心。

加强宣传推广的力度重要的是使中央和地方的减税信息“原汁原味”地传递到广大小微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心里,做到有效提高小微企业对减税政策的理解程度,从而增强其搞好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的信心,把国家的减税政策转化为提高企业效益的强大动力。


其次,针对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落地难”,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政策,切实落实降费措施,避免税降费升。

要充分认识到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对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雪中送炭”,尽可能“用足”国务院赋予地方政府对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减征幅度,尽可能到位。然而,打折不宜过多,否则会引起小微企业经营者的减税政策获得感的流失。在贯彻落实新一轮小微企业减税政策的过程中,还必须巩固前期降费的成果,避免出现一方面减税,一方面增费的尴尬局面。


再次,针对小微企业财务人员能力不强等问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区县基层税务机关,要把针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质量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推进税收“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推进涉税行政审批改革,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等手续,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二是继续改进税务管理工作。


最后,减税效果如何,不能光看减税的规模和力度,重中之重是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重中之重是要一手抓落实减税政策,一手抓“放管服”改革,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中有两点需要予以特别重视。首先,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转变观念,充分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其次,要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8年11月1日。

②韦学源、何文、程爱武:《广西小微企业税收实证分析》,《经济研究参考》,2018年第29期。

③林莉、薛菁、赵岩:《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应研究——基于福州市小微企业的问卷调查》,《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④吴珊、李青:《当前我国企业宏观税负水平与结构研究——企业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及政策启示》,《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