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3月14日,在国际警察节来临之际,我院举办第113期学术沙龙。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王宏伟副教授在求是楼320会议室做了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我国反恐怖模式的变革”的讲座。
首先,王宏伟副教授在分析了“东突”势力演变的历史和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新发展的基础上,认为“东突”恐怖主义对中国长期以来以“打击—控制”为主要特点的反恐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王宏伟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东突”势力的演变简要梳理为以下几个阶段:公然分裂 (20世纪50—60年代)、蛰伏待动 (20世纪70年代)、宗教狂热(20世纪80年代)、恐怖活跃 (1990—1997)积蓄能量(1998—2007)和恐怖猖獗(2008—现在)时期。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恐怖主义三股势力逐渐汇流。其中,民族分裂是目的,宗教极端是幌子,恐怖主义是手段。“东突”势力的活动不仅威胁国内的政治安全与社会稳定,而且威胁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利益。
放眼国际,对恐怖主义的主要打击模式可以分为“战争模式”、“司法模式”和“治理模式”。我国以往的反恐模式主要是“战争模式”+“司法模式”,以“打击—控制”为主要特点。但是,面对“东突”势力在发展趋势中体现出面目的双重化、思想的激进化、组织的分散化、活动的虚拟化、联系的国际化以及风险的流动化特征,传统的反恐模式遭遇极大的困境。从预防恐怖主义的角度来看,消除恐怖主义动机、控制人员流动、限制恐怖融资、管制恐怖工具非常困难;从打击恐怖主义的角度来看,信息、组织、战术等多个方面的不对称也影响着反恐的效果。
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提出并阐释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既重视内部安全、国土安全、传统安全、发展问题、自身安全,又重视外部安全、国民安全、非传统安全、安全问题、共同安全。从本质上看,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系统性、整体性安全观,并非无所不包的“泛化”安全观。它要求我国构建全新的反恐模式、即“复合型治理模式”,以应对日益耦合的复杂性安全风险。
在“治理模式”下,王宏伟副教授认为我国要关注以下方面的重要关系:铲除恐怖主义与维护民族团结;“硬实力”与“软实力”;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顶层设计与基层基础;危机管理与结果管理;反恐应急与灾害应急;保守秘密与信息沟通;法制建设与反恐教育;行使行政紧急权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国际合作与国际斗争。
在讲座最后,王宏伟副教授回答了师生的提问,现场讨论、互动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