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建: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新举措
10月26日中午,许光建教授在我院学术沙龙作了题为“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新举措——对国务院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意见的理解”的讲座。杨开峰院长主持了此次沙龙讲座。
许光建教授首先回顾了今年8月份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背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实际上主要对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作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并未作出明晰界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并明确提出了财税改革的三大方面任务,包括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三中全会以来,预算改革和税收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完成了《预算法》的修订并已开始实施,“营改增”已近完成。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则是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方面改革的总体部署。
许光建对该《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划分原则、改革内容以及配套措施作了比较详细的梳理和讨论,并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行了分析和展望,指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若干难点,包括对共同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保障与中央地方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收入以及巩固改革成果、保证改革成果稳定性等。
与会教师结合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对财政放权和行政改革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