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3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摘 要: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面临街居体系负担过重、社区议事和自主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改进社区治理需要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构建混合形态的共同治理新格局。社区共治既要推进社区赋权,构建议事、互惠和规约机制,也要发挥协调引领的作用,依靠组织嵌入、社会动员和冲突解决机制,提升意见整合和问题解决能力。与行政秩序、市场秩序、自治秩序相比,共治秩序更具包容性,它将更广泛的行动主体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需要基于有限政府的职能定位,构建社区议事平台,在多元主体之间增进沟通、协商和谈判,公共部门负责引领和居间协调,协助当事人和利益相关者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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