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3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2年第5期
作者:何艳玲(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雨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何艳玲|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核心观点
空间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物理空间中土地的城市化转型,网络空间作为新的空间形态悄然兴起并发展壮大,拓展了国家空间治理的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新空间,也应该成为党凝聚共识的新空间,要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可以说,网络空间已成为陆地、海洋、天空等物理实体空间之外的新型空间,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治理。
尽管网络空间在治理实践上已备受关注,但其空间属性与理论逻辑却仍不明朗,一系列问题尚待回答:网络空间的空间特质为何?与传统的物理空间有何联系与区隔?这一新的空间形态会如何影响治理?我们必须深入网络空间的空间属性,重新建构对人、技术、信息与权力的互动方式的想象,再次思考空间维度下的网络空间治理。从空间维度出发,城市中空间属性最为凸显,且中国城市化历程与网络空间的发展进程紧密相关,网络空间的形态也显著地受到城市的影响,因此,本文将讨论场景放在城市,挖掘网络的空间逻辑,分析其带来的空间属性的变革,进而探讨新空间属性带来的治理变革。
随着网络空间越来越深度地嵌入并重塑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的空间属性愈发明晰。这具体表现在:场所成为新的空间基本单位,空间边界依议题而定,流量决定空间等级体系内的相对位置。
网络空间同时被两大逻辑塑造:信息传播逻辑与权力生产逻辑。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由网络和节点组成的地理,处理从地方产生和管理的信息流”,在此空间中,信息代替人口成为新的空间基本要素,信息的特质代替人口的特征带来网络空间的独特性质,使得网络空间呈现出不同的流动性、集聚性和异质性,在要素层面扩展了传统的城市性,挑战着刚性、标准化的城市治理。同时,作为传统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之外的新空间,网络既形成了诸如对算法的控制、对信息的掌握等新的权力,又不可避免地嵌入已有的权力结构中。这两种权力逻辑共同在网络空间中发挥作用,影响着网络空间的空间特质与形态,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与互动关系,改变了以增长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格局。
上述变化要求我们回到城市空间治理的基本命题之中,重新思考城市治理议程。基于对已有信息地理、城市治理等领域文献的梳理,以及对政策与治理实践的剖析,本文选取空间建设、空间区划、空间互动、空间竞争、空间正义这五大基本的治理议程来呈现网络空间对于城市治理的重塑。
在空间建设上,政府拥有物理空间的事前规划权与建设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权,居于核心地位;而网络作为技术造就的新型空间,是由技术、企业、政府与处于网络空间的每一位网民共同生产的,政府并不天然具有对空间的规划权,“空间规划”难以发挥原有的作用,治理重点从政府主导的规划制定转向多主体互动的回应与引导。
在空间区划上,网络空间挑战着以行政区划为制度基础的政府组织逻辑。网络的流动性使得治理对象与行政事务越来越难以根据区域划分,集聚性使得对某一议题短期内突然的、超大规模的关注成为常态,依据空间范围与行政等级所配置的资源可能难以应对。这些变化要求城市政府转变基于行政区划而进行治理的思维,把握传播逻辑,同时,也对城市政府内部的跨部门协同、城市政府之间的跨区域协同与资源调动能力提出了挑战。
在空间竞争上,网络空间的新形态创造了新的空间要素,流量成为新的稀缺资源,城市竞争的核心逻辑变为竞争并实现流量的集聚。为了实现对流量的争夺,经济发展仍然重要,但城市的文化、生活质量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性日渐上升。在网络空间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议题往往更能够引发广大网民的关注与共鸣,占据网络流量,形成具有宣传效应的城市品牌。政府能否遵循流量的逻辑、以能够被大众所接受的方式开展对外宣传,有效向外界传播战略与政策,引发大众关注进而凝聚城市的共识,变得非常重要。
在空间互动上,网络带来了改变与创新的可能。网络空间为政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治理机遇,形成政府与社会的互动空间,带来了政府与社会互动、构建稳定社会关系的新治理方式;网络空间也改变了社会内的互动方式,形成了尚未被明确界定的社会治理议题,这要求政府应作为管理者引导多元主体对话来确立规则,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并保持网络空间的活力。
在空间正义上,作为使信息更易获得与传播的技术,网络加强了原本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的力量,在某些方面成为“弱者的武器”,但不可忽视的是,作为新的空间形态,网络空间仍旧在访问与获得、使用与内容生产等诸多层面上呈现不均衡,需在网络空间的背景下重新讨论空间正义。
主要结论
简言之,网络空间成为国家主权新疆域的变化意味着,在治理的应然层面,网络空间并非科技话语所描绘的“虚拟空间”,而具有实质的空间意义与治理意义,空间治理体系理应延展到其中,即“孪生空间,平行治理”命题。具体言之,“孪生空间”指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网络空间不独立于物理空间之外,既延续了物理空间的某些特质,又在信息传播与权力再生产过程中形成了新的空间属性与与空间结构;“平行治理”则指,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理应处于同一个整体性治理体系之中,均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善治”为根本原则,本质是不同主体的“多元互动”,但也有基于其独特性质的治理模式与方法。在未来,网络空间将继续深刻地影响治理,应从“孪生空间,平行治理”这一基本命题出发,剖析与理解网络空间的空间特质,构建针对网络空间的治理理论与实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