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6
李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9年第11期,16-22页
【摘要】本文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检视发现,现行的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医疗保险政策改革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缺位、改革无法满足多方诉求,医保经办主体动力和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挑战,而且与实现全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渐行渐远。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为了构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保险制度,本文提出创新医疗保险公法人治理体制,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险治理体系,同时推进社会保险公法人治理机制的创新,促进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协同与配合,最终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目标。
【关键词】治理;多中心治理理论;医疗保险;公法人治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