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7
刘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5),57-70.
【摘要】监管科学不同于科学监管或监管理论,它是一种实用型科学,是一种用以促进政策制定的新技术、新工具、新方法。监管科学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在公共决策中平衡科学和政治的因素,如何界定科学与政策?它们各自的边界在哪里?科学与政策是分离还是融合?这是西方监管科学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在回应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监管科学经历了最初的分离主义,到之后的科学与政策走向融合,再到如今的划界与协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而西方监管科学实践也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运作模式。本文通过对西方监管科学的发展阶段和不同实践模式进行梳理,尝试找出其中的共识,并比较各自的差异和适用范围,以此作为对中国监管科学实践启发的基础。最后,结合中国当下的发展阶段和国情,试图建立现代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监管科学体系,为我国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提供科学循证依据,提高监管路径和工具的现代化水平,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监管新时代。
【关键词】监管科学; 科学与政策; 分离主义; 融合论; 划界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