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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挤进了居民消费吗?基于城镇的时间序列和面板数据分析

2016-03-22

《公共管理学报》,2015年第4期






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储蓄的关系是一个争议不断却仍未达成定论的话题。本文根据绝对收入假说、生命周期假说、预防性储蓄假说等前沿消费函数理论,构建起基于中国经验的消费函数模型,并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退休金制度向社会保险的转型,重点分析改革前后的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差异性影响,以及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关系。


实证结果表明,养老保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并没有验证我们基于生命周期、持久收入及预防性储蓄理论的设想。1987-1996年的经验数据显示,养老保险制度实际挤出了居民消费,尽管在社会保险制度定型与完善过程中(1997-2012年),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有微弱的促进作用。对改革后更可靠的省际面板数据分析结果表明,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并不显著,覆盖率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居民的当期消费。影响城镇居民当期消费水平最主要的因素是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可支配收入,该变量在时间序列与面板模型中均表现出显著的正向效应。


同样地,李雪增、朱崇实(2001)研究“养老保险能否有效降低家庭储蓄”的实证结果表明,现阶段影响我国居民储蓄率的最主要因素是家庭储蓄行为的惯性力量,养老保险及人口结构因素在影响家庭储蓄率方面的作用比较有限。换句话说,养老保险对家庭储蓄的另一面——消费——的作用也不甚明确。本文结论与国际上关于养老保险与居民储蓄/消费的“中性论”更为接近:Barro(1979)的研究指出,现收现付社会养老保险仅仅是从当期年轻人到当期老年人的法定公共转移,这种财务制度对私人储蓄的挤出效应应该为零;世界银行1994年《防止老龄化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报告对发达工业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的实证考察表明,养老保险对私人储蓄的负效应(或对私人消费的正向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由此看来,社会保障制度中核心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居民消费/储蓄关系是复杂的。居民的消费/储蓄模式的影响因素有很多,社会保障制度也许是其中之一,其他如文化传统等无法观测变量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取决于初次分配的收入水平和平均状态,它们决定了消费的水平和平均状态。


这一发现使我们注意到,把养老保险制度当作需求管理工具(即通过提高养老保险替代率和覆盖率水平来扩大居民消费)的做法值得商榷。诚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项目因与经济周期相关联而具有自动调节功能,在经济萧条时确实能够有效扩大内需,从而促使经济恢复。但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社会保险税(费)征缴与待遇发放两个环节,它对居民消费-储蓄行为的影响也更为复杂。“养老保险促进居民消费”并不被本文基于中国城镇经验的数据分析所验证,把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扩大内需的工具需慎用。

对于养老保险的功能定位,我们认为应该回归其本质:实现一定水平的收入替代,以避免陷入老年贫困。这对于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领域公共政策的合理制定有着深刻意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居民享有基本的老年收入保障,以避免老年贫困发生——以此目标为出发点,经过科学测算的提高保障水平和扩大覆盖范围的政策实践都是合理的。如果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为目的,过分夸大养老保险的经济功能而实践的相关公共政策,则很有可能在福利刚性的影响下产生事与愿违的不良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