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31
3月29日,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沈阳闭幕。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李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强简历
李强,男,汉族,1968年11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房地产经济师。
1988年09月至1992年07月,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土地管理专业学习;
曾任辽宁省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主持工作),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沈阳市副局级),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3年02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地理信息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04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05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委副书记、区长,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2017年02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7年12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委书记;
2019年03月起,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财经办主任、市委改革办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21年01月起,任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营口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2年01月起,任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营口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4年03月起,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营口市委书记,营口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中共二十大代表,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辽宁省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