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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面向港澳台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综合考核办法

2021-04-08

统筹考虑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2021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环节采取远程在线方式开展,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长60分钟,考核模式为限时小论文撰写。

2. 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 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

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4.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原则上与选拔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


三、综合考核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下:

请考生确保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摄像头完好,且可以正常使用,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

请考生在电脑和手机中均下载“腾讯会议”和“钉钉”视频会议软件,提前调试,确保熟练使用。

“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均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同时,钉钉为备用系统,均请下载安装。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

4.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5.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

7.必要文具。

(二)专业课笔试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考核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考核,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62513641),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专业课笔试形式为在线小论文,采用视频会议室在线监考形式。

考生须在笔试规定时间内进入笔试视频考场,并出示报名信息表、有效的身份证件、已签订的承诺书,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足够的A4打印纸、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笔试正式开考前,由考务工作人员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并根据考务工作人员指引,环绕展示考生所处环境符合上述复试要求。

笔试全程需要考生保持开麦,不允许静音。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10:00。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三)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候考视频会议室,会议号另行通知),认真阅读网络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线上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远程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和视频监考员,进行身份视频在线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考生在线展示签订好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当场宣读。

4.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5.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4月14日9:00

考场号(视频会议号):另行通知。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四、复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


五、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达标。

2.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思想品德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 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7.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513641

咨询邮箱:rucspap@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09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872

八、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