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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2018-05-17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新生入学档案、在校期间档案和毕业生档案。

一、新生入学时档案

新生入学时根据入学报考的学历分为本科和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两类。

(一)本科生

本科新生的档案是由学生生源地寄来或者由学生本人带来的,如果时就需要交。档案材料各地方不太统一,整理时需要拆封核查档案并填写《本科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

(二)研究生

研究生新生档案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校学生继续读研,另一类则是外校学生来我校读研。

1、本校继续读研

本校学生读研的档案不区分保研或考研,在毕业时为方便毕业时档案材料的转移,其个人档案已经暂存在档案馆,在整理时需要明确哪些人是原来为本校的读研学生。

2、外来我校读研

外来我校读研的学生有所区分,一类是全日制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的学术硕士、博士,全日制的MPA;另一类为非全日制的在职博士,在职MPA(一般为周末班、定期班)。

  1. 全日制

    由于原档案在外校,应由外校寄来,如果未邮寄至学院的,需要联系原单位了解情况。收到新生档案后,整理时需要拆封核查档案并填写《硕(博)士新生档案材料登记表》。

  2. 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学生档案仅报考材料和在校期间档案在我校,新生档案不用整理。

二、新生档案整理说明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基本方式:

1、收集本科、硕士、博士所有新生档案,并按本硕博分类整理,填写相应新生档案登记表;

2、档案整理按学号排序,纸表一致;

3、电子表格打印后盖学院党委章,两者一同移交到学院档案馆。

(二)工作注意事项:

1、档案录入务必仔细严谨,各项材料要按实录入,未在各类新生档案登记表的填写在备注中;

2、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要从档案中取出,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要放在档案里;

3、应联系学院教务获取研究生(硕士、博士)报考材料一并提交档案馆。

4、定向/委培等学生档案档案馆不留存,我处保存。

三、在校期间档案

在校期间档案整理主要服务于毕业生档案材料,在校期间档案最主要的材料是学年鉴定表,也包括本科军训材料等,参加各《毕业档案材料归档登记表》的材料要求。

在校期间档案区分本科、硕士、博士。

(一)本科生

一人一档整理并做好记录,记录方式可参考《本科生(含双学位生)毕业档案材料归档登记表》记录。

(二)硕士

硕士阶段与本科材料记录方式一致,参考《硕士毕业档案材料归档表》,整理好后毕业时提交档案馆。

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硕士材料与全日制一致,毕业时需由个人领回。

(三)博士

博士阶段一般材料记录同上,参考《硕博士毕业档案材料归档表》,整理好后毕业时提交档案馆。

需要主义的是定向、委培等博士生材料与上述一致,整理好后毕业时由个人领回。

四、在校期间档案整理说明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整理登记本科、硕士、博士所有在校期间档案,并按本硕博分类整理,按毕业材料整理方式整理为宜;

2、档案整理按学号排序,纸表一致;

3、一人一档,及时入档。

(二)工作注意事项:

1、各班级提交材料可能出现未提交情况需补交材料(要求如下):

①学生登记表(加封);

②学年鉴定表(每学年一份,日期一般为第二学年十月至十一月;研究生出国交换一年的当年不需要学年鉴定表;毕业年毕业生登记表同时作为当年学年鉴定表)

例如:A为2015级硕士,正常为两年制,由于2016-2017年出国交换于2018年毕业,则毕业时应有2015-2016学年鉴定表和毕业生登记表(2017-2018年学年登记表信息在毕业生登记表中体现)

③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有相应签字)

2、非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在校期间不整理,毕业时加入。

五、毕业生档案

毕业时档案延续在校期间档案材料整理汇总。

毕业生档案区分本科、研究生。

(一)本科

本科阶段毕业生根据去向划分为就业/升学和未找到去处。

就业/升学在校期间档案整理移交档案馆,填写《本科生(含双学位生)毕业档案材料归档登记表》。

未找到去处的档案材料整理后由本人带回。

(二)研究生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阶段毕业生根据去向划分为就业/升学和未找到去处。

就业/升学在校期间档案整理移交档案馆,填写《硕士毕业档案材料归档表》。

未找到去处的档案材料整理后由本人带回。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PA周末班、定期班)、定向或委培博士生在校期间档案由本人加封领回。

六、毕业生档案整理说明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科、硕士、博士所有在校期间档案,并按本硕博分类整理,填写相应毕业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2、档案整理按学号排序,纸表一致;

3、电子表格打印后盖学院党委章,两者一同移交到学院档案馆;

4、毕业生登记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二)工作注意事项:

1、档案录入务必仔细严谨,各项材料要按实录入,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说明;

2、非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要随本人档案转移;

3、定向/委培等学生档案档案馆不留存,我处转移给本人。

4、转院学生转院前档案应联系原学院获取。

七、负责部门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党(团)委办公室:62516244

学校档案馆:6251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