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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行政管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8-10-1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行政管理专业

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2001年6月,目前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现任院长为杨开峰教授,院党委书记为李家福研究员。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并在最近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20人。

学院代码: 273 专业代码: 120401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到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选择中国人民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外语能力、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报考点关于现场确认的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点选择要求规定,应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证明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上文报考点选择部分所述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核验。

(5)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6)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9)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因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11)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要求提前自行准备,带入考场后,应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 初试地点: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初试结束后,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自行查询。

7.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

考生可于2019年2月下旬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和体检通知。

2.复试时间

2019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3.复试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或报考学院网站。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6.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7.体检标准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拟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9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

1. 学习方式: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 3年。

2.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在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 参照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19年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九、学费标准

按学年收费,人民币8000元/生·学年。

十、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http://spap.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5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