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涉及教育工作国家秘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招生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必须签署《诚信应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校和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应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调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
三、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我院拟通过互联网远程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四、复试工作安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比例复试,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2。
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6月3日 |
公布复试办法及复试名单 |
6月8日截止 |
复试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收集 |
6月9日 |
考生网上报到(含预演、抽签等) |
6月10日 |
在线远程笔试 |
6月12日 |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加试 |
6月14日 |
公布笔试合格名单 |
6月16-18日 |
在线远程面试 |
注:参加复试所需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后续复试办法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在线复试,包括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均采用“双机位”的形式。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满分300分。
线上笔试为闭卷考核,包括专业知识70分、研究方法30分、外语50分,共15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线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100分,共15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过程要求
(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1.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具体软件要求如下:
请考生确保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摄像头完好,且可以正常使用,摄像头像素不低于标清720P(720*1280)。
请考生在电脑和手机中均下载“腾讯会议”和“钉钉”视频会议软件,提前调试,确保熟练使用。
“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均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同时,钉钉为备用系统,均请下载安装。
2.良好的网络环境。请考生确保报到、复试期间网络环境顺畅。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
4.考生音频视频必须根据考务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
5.独立应试空间。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6.两个机位设备内严禁在考试同时打开任何考试相关电子资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7.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核材料。考生线上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须于6月 8日12:00前,将电子材料(公布复试办法时发布具体提交材料要求)发送至rucspap@163.com,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骨干” 、对口支援考生以“考号后五位+姓名+报考专业简称+手机号+对口”为邮件名和文件名,请集中在一个文件夹发送。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各专业简称:行管、政策、土管、房经、社保、社医、人力、城管,以下同)
8.必要文具(空白A4打印纸草稿纸、黑色签字笔,复试环节均无须使用计算器)。
9.提前下载公共管理学院专用答题纸(公布复试办法时发布链接)。
10.提前下载扫描全能王,保证熟练使用。
11.扫码公共管理学院发布的“人大公管博士招生”专用微信二维码,添加好友(公布复试办法时发布链接)。
为了方便学院发布通知消息,及时有效保持联络,务必每人实名制加好友,并且在发送添加朋友申请中注明“专业简称加姓名”。
请在复试期间密切关注“人大公管博士招生”专用微信。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专业知识笔试42分及格,研究方法笔试18分及格,外语笔试30分及格、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及格,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及格,需加试者须加试合格,即为复试合格。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八、录取原则
复试单项不合格者不能录取。笔试通过方可进入面试。按复试所报导师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依序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序并录取。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和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513641
咨询邮箱:rucspap@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09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872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