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2016年9月24-26日,201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沈阳新世界博览馆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为“规划60年:成就与挑战”,国内外城市规划及相关领域共7000多名专家学者参会。郑国副教授应邀参加了9月26日上午的 “小街区、大战略”自由论坛,该论坛聚焦“街区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共邀请7位知名专家学者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在该论坛上,郑国副教授介绍了我院跨学科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做了题为“国家与社会关系视域的唐宋里坊制演变及其对当前的启示”的报告。
作为人类组织和秩序供给的两种基本形式,国家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既是社会科学关注的关键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范式。作为中国古代城市的基本居住和管理单元,里坊既是国家权力在城市的末梢,也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场域,因而也必然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体现之地。
从中唐至北宋的唐宋之交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大变革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制度变革,等级森严的身份性社会开始松弛,人口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增强,国家对社会的强制性管控开始弱化,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兴起。国家对社会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支配与控制,而是从“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向“国家与社会互动”变迁。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唐以前里坊是国家征兵、徭役、税收和社会控制的基础,国家权力通过里坊渗透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家庭。中唐以后,里坊制开始受到冲击并逐渐瓦解。
唐宋之交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并非一帆风顺,也经历了反复和曲折的过程。尤其是宋代初期的几位皇帝担心其成为继短命“五代”的“第六代”,试图效法汉代和唐中叶之前的典章制度,处处以汉唐为典范,极力强化对社会的控制,多次下诏禁止民间结社。宋初三代皇帝也试图恢复隋唐的里坊制,重建坊墙,严禁侵街行为的发生,但最终未能成功。坊墙逐步被废除,商业店铺纷纷沿街而建,街巷最终取代了里坊,宋政府在汴京和临安等城市新设“街道司”来掌管街巷的相关事务。
从里坊制到街巷制度,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同时也促进了这一关系的变化。坊墙的倒掉解除了城市中人口和经济要素流动的障碍,拓展了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空间和经营时间,进一步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里坊制度的松弛使得城市中各行业和各阶层人口混居,强化了城市居民互动和交流,因而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文化的繁荣和市民等级身份的流动;里坊制度的松弛也使得各类社会组织从最初的“里社(会)合一”走向“里社(会)分离”,并进一步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因里坊制度的变化而进一步强化,也由此使得宋代成为中国历史上经济最繁荣、科技最发达、文化最昌盛的朝代。
新中国成立后,为终结自晚清以后形成的弱国家和弱社会的局面,我国构建起总体性社会以加速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国家几乎垄断全部重要资源,并以这种垄断为基础对社会生活进行严格而全面的控制,严格限制人口的空间流动和身份流动。国家与社会合为一体,几乎不存在独立于国家的社会组织。在城市中,单位成为城市最基本的经济单元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场域。单位集政治、经济和社会控制等种种功能于一体,通过个人对单位的依附与单位对国家的依附,国家对城市社会实现全面整合和控制。城市中各个单位大院以封闭围墙划定边界,内部空间与公共服务自成体系。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再次重构。引发这次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的原动力是市场经济。随着国家垄断资源的减少和新生社会力量与社会组织的出现,国家对社会控制范围缩小,对社会生活的干预逐渐减弱,干预的手段也发生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也预示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进一步朝着“合作共治”的方向转变。
作为联结国家和社会关系纽带,单位制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变而逐步消解。伴随着企业产权制度、土地制度、住房分配制度、人事制度、医疗制度、就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变革以及城镇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单位制已经失去存在的基础。封闭、分割、僵化的单位大院已经或多或少成为现代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因而正在解体或转型。这一过程与唐宋之交里坊制的变化具有非常强的相似性,唐宋之交里坊制的演变对当前单位制的变化至少可以给我们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我们要看到从单位制到社区制对我国国家和社会关系调整的积极作用。当前在国家积极推进合作共治的背景下,打破单位制自成一体的空间形态,对于当前生产要素的流动、社会交流与互动、共享道路和公共空间、形成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等都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也必然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的推进。
第二,单位制的消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可能出现阶段性反复。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单位制的消解是一个必然趋势。但由于这一转型具有渐进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单位制的消解是一个长期过程。同时,由于单位制具有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管控能力,当城市遭遇自然灾害、疫情、社会动乱和暴恐事件时,单位制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因此还有阶段性反复的可能性。
第三,围墙是单位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废预示着单位制的兴衰。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单位制的功能逐步弱化,大多数单位大院围墙功能已经虚化,一部分单位大院围墙已经被拆除,一部分单位大院已经破墙开店。但在一些城市(如北京和一些老工业基地城市)和一些领域(如军事与行政机关、大学与科研院所)等,单位制的影响依然较强,因而依然高墙耸立。随着将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些单位大院的围墙功能也必然虚化而最终被废除。
最后,我们还应当认识到,国家和社会分析框架对于长时段的社会变迁具有较强的阐释力。但由于历史发展过程的曲折性和破碎性,该框架难以解释短期内社会发展的丰富现象和动态过程。对于19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新建的封闭性商品房小区,难以利用这一框架进行分析,需要从制度和生活的关系去得到阐释,课题组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