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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裕民| 大城市租赁住房的第三支柱:村民租赁住房

2021-10-30

叶裕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01    我国大城市中低收入住房严重供不应求

很多观点认为,中国住房总量是够的,结构不平衡。结构不平衡就意味着中低收入住房是绝对的短缺。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数据,它用了50个典型城市,其中包括4个一线城市,13个强二线城市,20个弱二线城市,13个三四线城市。这50个城市合在一起,它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高达13倍以上,最近几年一直维持在很高的水平。其中,一线城市是26.6倍,强二线、弱二线和三四线也都在12以上,都远远高于6-8倍的城市居民平均可支付住房能力。

中低收入者购买住房是不可及的,租赁住房供给同样的远远不够,特别是可支付租赁住房,流动人口或中低收入者阶层租得起的住房同样是远远供不应求。我们通过2019年北京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其中的70%为中低收入折算,以租金工资比的25%可支付能力计算,中低收入者2019年可支付的租金是3231元/月。“我爱我家”是最大的,也是二手房信息最全的经纪住房信息网站,我们对该网站北京租房信息做了一个统计:北京可支付租赁住房供给仅能满足中低收入者需求的0.15%。在全北京市3500元以下住房加在一起全市只有8000多套,其中整租只有3000多套,如果2500元以下就非常少了,2500元以下的主城区才1000多套,全市3000多套,而北京新市民就有841.8万多人,它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所以,大城市中低收入买得起和租得起的住房严重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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