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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金明:“十三五”土地整治应注重四大战略导向

2016-03-15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我们约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对“十三五”土地整治的战略导向进行专题分析。

下面为具体内容: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和外需向内需转化期的“四期叠加”阶段,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但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此形势下,土地整治亟需立足国家“十三五”战略发展的宏观背景,注重土地整治转型发展的四大战略导向。

1.注重“高位统筹”。土地整治应总体定位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平台,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路径,提升民生福祉的发展动力,加强政府治理的突破窗口,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工具。“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还可具体定位为拉动内需的强大引擎,落实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实施单元,助力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的切实保障。

2.注重“四位一体”。土地整治转型理念应融合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理念,树立“数量、质量、生态、人文”的四位一体土地整治理念,以理论、制度和科技等创新为土地整治内在动力,以促进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三生”协调为土地整治关键目标,以环境污染治理与景观生态质量提升为土地整治核心导向,以改善民生条件、实施精准扶贫和维护乡土文化为土地整治根本核心,以统筹保障“一路一带”等国际国内重大战略的落地实施为土地整治重要任务。

3.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因此,土地整治应以明晰整治土地的产权界定为基础,维护整治涉及利益相关者的根本利益,在思想层面激励公民意识与公民本位的价值认同和主观意愿,在制度层面健全全维度公众参与的具体制度,在技术层面实施信息公开与交流回馈制度,在经济层面以提升人民收入水平、改善人民福祉为根本出发点,在社会层面突出体现乡风文明和特色人文情怀,保证整治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提升整治过程的公众满意度。

4.注重“永续发展”。土地整治转型发展要以“永续发展”为发展导向,以生态、景观服务及休闲游憩功能为重点,提升土地整治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加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修复,构建以“山为骨、水为脉、林为表、田为魂、湖为心”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并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加强景观建设,增大农田、林地、绿化等生态用地空间占比,改善人居环境、建成都市生态屏障,协调资源的永续利用、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安居乐业、幸福美满。因此,通过开展永续发展型土地整治,使大地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生态世界和可持续利用的壮丽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