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何艳玲|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来源:《开放时代》 2020年04期
摘要:解释城市风险的形成,必须将城市放置在国家治理的制度情境中。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不断改变城市属性,实现了国家治理目标的转型。在工业化时期,城市是有别于乡村的工业生产区域;在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时期,城市是集聚和消费的场所;在后市场化时代,城市则成为资本"扩增器"。国家治理目标与城市的紧密结合,形成了国家城市。尽管国家城市为工业增长、市场经济增长创造条件,但也导致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无法匹配城市属性变化,由此产生了城市风险。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城市化进程,在本质上凸显了多元化利益主体与复杂化社会过程在空间中的嬗变、更替与演进。国家城市的概念提出,意味着城市风险是转型国家的结构性矛盾在城市中的呈现,城市本身的属性又加深了这种矛盾。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在于,每个人在不同的层面而言都可能是城市的弱者,而不同层面的弱者需求则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