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3
《政治学研究》2013年3期
大部门制改革的实质不在于职能整合或职权分解,而是通过顶层设计促使决策权集中化,确保政策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中国大部门制改革既是转变政府职能和促进政策协同的结果,也是降低协调成本、构建决策中枢、精简政府机构的内在要求。大部门制改革的整合机制存在机构合并、执行分立、议事协调三种模式。这一改革既要利用“改革之窗”推动机构重组,也要基于现实问题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并通过地方层面的政策试验积累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