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现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具体如下:
一、单位介绍
为提高我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1年成立了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MPA教指委”(网址:www.mpa.org.cn)。全国MPA教指委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2.制定、修订有关基础性、标准性文件
包括学位基本要求、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学位论文标准、评估标准和程序、认证体系等。
3.建设师资队伍、提升培养质量
开展师资培训和研讨,双导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学案例库,推广案例教学。
4.质量监督与激励
开展教学评估,教育认证;评选优秀论文、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等。
5.开展专门研究
调研社会需求、分析教育发展情况,制定发展战略。
6.合作与交流
加强培养单位与实际部门联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教指委的决策部署,组织会议活动,撰写文字材料,办理行政事务。
三、 任职条件
1.具有人文社科类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理解领悟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5.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和执行力;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 岗位薪酬
岗位薪酬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且每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之外的带薪假期超过30天。确定录用后将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五 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
请于2018年2月25日前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简历及相应证明材料:http://survey.mpa.org.cn/jq/17538510.aspx。
2.简历筛选
我处将于2018年3月9日前完成简历筛选并电话通知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
3.笔试、面试
我处将于2018年3月11日前组织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察内容为行政综合能力、公文写作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英语应用水平。
面试方式为中英文的非结构化面试。
六、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于老师,010-62519150,mpa@mpa.org.cn,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222室。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