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6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工作组,工作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各系主任、本科教学秘书及部分教师组成,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本科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各项事宜,具体时间根据每学年的校历做相应调整。
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拟订学院毕业论文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二)选派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对其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组织评审小组对毕业论文进行成绩评定;
(四)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五)推荐优秀的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
(六)组织专家小组对毕业论文进行学术诚信鉴定;
(七)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的存档工作。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双向选择法。学生在确定指导教师前须与意向导师联系,获得老师同意之后,方能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老师的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见学院官网“教育团队-全职教师”模块。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必要的交流,并将交流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手册》中,具体职责包括:
(一)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
(二)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写作提纲及研究方案、明确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
(三)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给出初步的评审意见。
三、选题
毕业论文的题目可由学院各专业或教研室提出,经指导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后确定;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拟,报所在专业或教研室负责人批准后确定。经指导教师同意,在保证独创性、学术性及选题与所学专业教学内容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基于其所参加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社会实践调研类项目、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拟定毕业论文的题目。
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应在12月上旬以前完成。由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提交论文选题意向表。
四、写作要求
在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基础之上,我院毕业论文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采用国际通行格式,由学院组织人员参与论文格式审核。
毕业论文原则上以中文撰写,字数为10000左右。设计创作类作品不做字数限制。
五、成绩初评
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组根据本学院本科学生的专业分布情况组织毕业论文评审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每个评审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一般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
原则上,成绩初评和论文答辩在第八学期内完成。3月底之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初稿。4月中旬之前,学生将装订好的毕业论文定稿交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论文的初步成绩。4月底之前,学生将填写完整的论文手册、标准格式的论文纸质版定稿及电子版交本科办公室,由教务办公室将学生的毕业论文原稿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手册》统一提交给所在专业或教研室的毕业论文评审小组。5月份,毕业论文评审小组负责再次审定,经民主程序、以科学标准讨论协商后,给定评审小组成绩。
六、答辩
在5月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组可根据本学院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成立各专业答辩小组,并且每个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组长原则上经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组讨论确定。每个答辩小组另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原则上不要求所有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需参加答辩:
(一)毕业论文评审小组成绩评定为“A”或90分以上的;
(二)学生本人对评审小组给定成绩持有异议的;
(三)经学院随机抽取的。
答辩环节包括学生陈述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和答辩投票。
答辩委员会有权根据答辩结果修改由毕业论文评审小组给出的成绩。经答辩,各专业毕业论文的优秀率原则上不得超过30%。
七、成绩录入及学分管理
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组汇总全部成绩并审定后,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将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统一录入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不晚于第八学期第11周。
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环节相应学分,不得于当学期申请毕业和取得学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在学生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教师的指导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向学校推荐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和指导教师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八、存档
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后,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14周以前,按要求向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的电子版,逾期未提交者,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负责根据图书馆学位论文管理的技术规范,将毕业论文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按照统一标准的封面、格式整理归档至学校图书馆人大文库学士学位论文子库。毕业论文工作中的其他文档,包括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答辩投票、学术诚信鉴定意见、会议记录等应作为本科教学档案予以保存4年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