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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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年度贡献奖实施办法

2015-12-21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建设“世界一流、中国顶尖”的公共管理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年度贡献奖共设六个奖项,分别为“最佳学术奖”、“学科贡献奖”、“教学贡献奖”、“优秀教材奖”、“跨学科研究团队奖”和“学院贡献奖”。本办法所称年度指自然年度。

第三条 最佳学术奖旨在奖励优秀科研成果,提升科研成果质量。获奖者1名,奖励3万元。该奖项须自行提交《年度贡献奖申报表》和代表作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申报者须为学院在职在编老师。代表作须为本人上一年度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或被授予校级(含)以上奖励的单项科研成果。同一项科研成果不重复授予此奖。申报者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该奖项由院外专家匿名评审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四条 学科贡献奖旨在促进学院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影响力。原则上获奖者1人,每人奖励3万元。该奖项须自行提交《年度贡献奖申报表》。申报者须为学院在职在编老师。评奖内容为本人上一年度的一项学科贡献,包括获得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基金资助、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在学科建设其他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中,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基金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该奖项由院外专家匿名评审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五条 教学贡献奖旨在激励学院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效果。原则上获奖者1人,每人奖励3万元。该奖项须自行提交《年度贡献奖申报表》。申报者须为学院在职在编老师,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一年度独立开设一门2个以上学分的本科生课程,且上一年度在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网络测评中各门课成绩均居于学院教师排名前20%。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在上一年度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奖励的教师。五年内不重复奖励同一名教师。该奖项由学院院长书记办公会确定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六条 优秀教材奖旨在激励学院教师积极撰写和修订教材,提高教材质量。原则上获奖者1人,每人奖励3万元。该奖项须自行提交《年度贡献奖申报表》和所申报教材的原件三份。申报者须为学院在职在编老师,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教材在近五年内出版或再版,申报者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教材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理论性和系统性,适合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居于领先地位;经过学院一届或一届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教学实践检验,教师和学生反映较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的精品教材。同一部教材再版,不重复授予此奖。该奖项由院外专家匿名评审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第七条  跨学科研究团队奖旨在促进系所间科研合作,支持跨学科研究团队。该奖项的获奖者为承担并圆满完成学院上一年度跨学科研究报告(包括主报告、分报告)的研究团队,奖励5万元。

第八条 学院贡献奖旨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支持学院取得突破性进步。该奖项授予上一年度为学院重大活动或重要任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奖励3万元。候选人由院长书记办公会提名,向学院院长书记办公会通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本办法所设奖项均可同时申请,但一项成果只能申请一个奖项。所有奖项,若没有符合条件者,则空缺。各奖项评选结果在学院内网公示。

第十条 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发放按学校学院财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院长书记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学院于每年年初按照本办法对上一年度各项贡献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