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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严金明教授主持编制的《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开始正式实施

2012-06-08

    经国务院批准,我院严金明教授主持编制的《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简称《规划》)已经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这是继《海岛保护法》之后,我国在推进海岛事业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海岛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平台,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随着我国海岛开发活动的增加,海岛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海岛保护工作,多次对我国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进行规划。《海岛保护法》专章规定了海岛保护规划制度,要求编制全国海岛保护规划。
  《规划》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的纲领性文件,是从事海岛保护、利用活动的依据。《规划》全面分析了当前海岛保护与利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到2020年实现“海岛生态保护显著加强、海岛开发秩序逐步规范、海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力度增强”等规划目标,明确了海岛分类、分区保护的具体要求,确定了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偏远海岛开发利用等十项重点工程,并在组织领导、法制建设、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工程管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会同各有关方面大力推进《规划》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将《规划》确定的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力争在规划期内,着力改善海岛人居环境,推进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院严金明教授为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严金明教授介绍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文本内容



附:《中国海洋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教授解读《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海岛资源的保护开发是对陆地资源的扩展” http://www.soa.gov.cn/soa/management/islandmanage/webinfo/2012/05/13363515235098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