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办,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承办的公共政策双周论坛第八期成功举行。本次论坛邀请了美国南加州大学韩裔学者全钟燮(Jong S. Jun)教授主讲“合作治理:理论与实践”(On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Concepts and Practices)。在讲座前,我院董克用院长亲切接见了全钟燮教授,并与其就MPA教学、公共管理研究等话题进行了友好交流。
本次论坛由我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李文钊副教授主持,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孙柏瑛教授、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刘伟老师,北京科技大学杨志云老师,华北电力大学陈建国老师,以及我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论坛。
全钟燮教授认为合作治理意味着包容、审慎、同意取向的管理、计划、问题解决和政策制定,它强调政府、私营部门和非营利部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他主讲的内容主要包含如下四方面内容:(1)合作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他分别从合作与治理两个基本概念出发,对合作治理的含义进行了解析,认为合作治理强调信任,治理过程,公民参与,透明、责任与法治,它对于解决一些人类所面临的复杂性问题,如环境问题、教育问题、社区问题等,通过合作治理来解决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难题。(2)为什么需要合作治理?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快速变化,尤其是信息时代的来临,人类传统上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无论是制度、结构还是行为方式都需要进行适应性变革。为此,他还详细地比较了等级治理与民主治理之间内在区别与联系。(3)合作治理成功的条件是什么?他认为合作治理并非总是成功,它需要一些前提条件,具体包括:愿意分享权力与资源,有激励参与,使得官僚机构成为促进者,为更好地合作设计制度,强调从开始到结尾的全过程的合作,强调对话,建立信任关系和共同的理解。(4)基本结论。在最后的结论中,全钟燮教授提出要管理像中国这样复杂的社会,政府统治是重要的,如果不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不强调权威关系、管制和等级控制,是不可能取得较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过,只有政府的管制仍然是不够的,需要实现政府、营利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治理。
随后,孙柏瑛教授和刘伟老师对全钟燮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孙柏瑛教授系统地介绍了其社会设计和社会建构的思路,指出合作治理中所包含的社会建构和设计思想;刘伟老师则从政治学的角度与全钟燮教授就等级治理与民主治理的分类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对话。